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报修、修理制度

资讯来源:文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11-20

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正常的生活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拟如下意见:

一、学校各部门的修缮工作统一有总务处组织力量落实维修。

二、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电器设备由各处、室、办负责人填写报修单向总务处报修。

三、教室内设施,教师休息室,厕所间设施及过道照明等由辅导员和楼层保洁员以填单或口头形式向总务处报修。

四、学生公寓、南区男、女宿舍统一由宿管员填写报修单向总务处报修。

五、锅炉房、水泵房和其它公共部位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检修。

六、报修部门填妥报修单后于当日早上八点前投放到总务处设置的报修箱内。报修项目修理完毕后由部门主管验收并在报修回单上签名,以便总务部门进行工作量的统计。

七、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物资损坏的,学生宿舍由宿管员参照《学生公寓生活指南》第四章的有关赔偿规定办理赔偿手续,教职员工由院办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维修部门收到赔偿收据联后再行落实维修。(请将赔偿收据联粘贴于报修单上)

八、维修部门本着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学生生活为原则,按急缓程度合理安排人员落实修理。

望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搞好校区内的修缮工作,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