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员工等入住使用规定
一、教师公寓入住使用规定
为加强教师公寓分配、使用、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学校任职各级干部、上课老师,家住外省市或刚分配到校,因工作需要者,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校领导批准,即可办理手续入住。
(二)本公寓楼为教师入住提供公寓配套家具,新颖而又实用的家具款式,宽敞明亮房间及卫生设施,给我们物业管理理念上带来新课题,凡入住者需签约《东海学院教师公寓使用公约》。
(三)每学期放假后,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对房间内家具,设施清理整修,保证各项家具设施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确认责任后,按签订公约办理。
(四)住宿者必须认真搞好房间内务卫生(包括阳台)做到窗明几净,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同时积极维护公共卫生遵守“七不”规范,为学生示典范。卫生间打扫由物业部门负责。
(五)房屋使用金每人每月按房间价格收取,具体见房间收费表。从入住日起计算收费,不满十五天按半月收费,超过十五天按月标准收费(或在工资中扣除)。
(六)各楼宿舍都安装智能计量监管电表,采取先付费后用电方法。入住者每人每月定量补贴5度电,超出补贴电量外的每度电量按供电局标准电价计费。
二、员工宿舍楼入住使用规定
为加强对老教职员工宿舍楼房间分配、使用、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学校内教师、后勤员工、食堂人员家住外省市(包括远郊)需要者,本人填写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即可办理入住手续(对已入住人员补填入住表格)。
(二)使用者不得将其所住宿房间转借他人使用,不准违章使用电器,不准损坏房屋设施。
(三)住宿者必须认真搞好房间内务卫生,做到窗明几净,保持室内整洁有序及公共楼道,屋前屋后场地卫生工作。
(四)本入住使用办法适用于入住在学院其他楼、房间内教职员工。对特殊房间及人员将酌情考虑。
(五)本入住使用办法从
三、关于施工工程队入住学院施工规定
(一)入住学校后应向学校保卫部门办理有关入住登记手续。
(二)在学校区域内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公布《安全生产法》条款进行修缮修理施工工作。做到依靠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关心安全。
(三)在施工作业、操作过程中牢记生产安全。做好自身安全及预防他人发生事故安全、宣传、预警告知工作。
(四)施工工程中需用水、用电必须同我校方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范操作。
(五)开展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对外泄尘扬滴污施工场地做好必要隔离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高空抛物,附落伤人事件产生。
(六)共同爱护学校一切设施、设备,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动用。
(七)共同遵守防火安全工作,不得在校区内(教室)烧菜煮饭。
(八)施工队员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事故,由施工方自理自负。
(九)施工完毕场地保持清洁。
(十)进驻学校必须签订施工注意事项。凡带入学校大型物品、材料需告知。工程结束携带物品离校由校方开具出门证方可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