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评比通知
关于开展“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
创建活动和评比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学生手册关于宿舍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要求,宿舍每周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并公示在校园网和各宿舍楼,努力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为巩固创建活动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创建活动和评比申报
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评选的具体要求
1. 寝室卫生:寝室内应全天保持清洁、整齐,寝室门口不得随意堆放垃圾;
2.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异性、外来人员留宿、打架、吸烟、偷窃、赌博、酗酒、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纪现象;
3. 寝室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关系融洽,与邻舍和睦相处;
4. 积极参加学生宿舍楼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 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寝室成员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6. 学习风气浓厚(无不及格和考试作弊现象);
7. 寝室成员中的寝室长、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见要求1-3
“文明寝室” 见要求1-7
二、 评选范围:
上学期各楼每月卫生检查中得分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寝室,获得院级“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候选资格;均在80分(含80分)至89分的寝室,获得“卫生寝室”的候选资格。
三、 评选程序:
1. 以寝室为单位申报,经宿管老师和楼层长推荐,填写申报表。
2. 经辅导员推荐,各院、系办公室审核,报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四、 奖励办法:
凡被评上“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宿管委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表彰并加相应的德育分分值。
五、 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6日
推荐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1日
审核时间:2017年4月22日 -4月30日
表彰时间:2017年5月中旬
特此通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0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