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文明宿舍评比通知

资讯来源:文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2-22

关于开展“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

创建活动和评比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学生手册关于宿舍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要求,宿舍每周进行寝室卫生检查,并公示在校园网和各宿舍楼,努力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为巩固创建活动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创建活动和评比申报                  

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评选的具体要求

1.     寝室卫生:寝室内应全天保持清洁、整齐,寝室门口不得随意堆放垃圾;

2.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异性、外来人员留宿、打架、吸烟、偷窃、赌博、酗酒、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纪现象;

3.     寝室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关系融洽,与邻舍和睦相处;

4.     积极参加学生宿舍楼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     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寝室成员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6.     学习风气浓厚(无不及格和考试作弊现象);

7.     寝室成员中的寝室长、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见要求1-3

“文明寝室”   见要求1-7

二、     评选范围:

上学期各楼每月卫生检查中得分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寝室,获得院级“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候选资格;均在80分(含80分)至89分的寝室,获得“卫生寝室”的候选资格。

三、     评选程序:

1.     以寝室为单位申报,经宿管老师和楼层长推荐,填写申报表。

2.     经辅导员推荐,各院、系办公室审核,报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四、     奖励办法:

凡被评上“卫生寝室”、“卫生模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宿管委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表彰并加相应的德育分分值。

五、     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17410-416

 推荐时间:2017417-421

 审核时间:2017422 -430

 表彰时间:20175月中旬

 特此通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0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