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体育场、馆使用管理规定

资讯来源:文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28

一、塑胶田径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网球场、体育馆(篮球场、乒乓房、体操房)等主要为教学服务,为全院师生开展群体活动服务,在不影响我院教学、群体活动的前提下,也可为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服务。

二、我院体育场、馆,由教务处、基础部统一调配使用,总务处负责管理、维修和保养。本院、系或部门需借用场地组织活动,一般应提前一周到职能部门洽谈有关事宜,经同意后方可安排使用。

三、外单位需借用场、馆,在本院无活动安排的前提下,可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报保卫处后,再办好相关租借手续,方可按需安排使用。

四、严禁水泥及油类物品沾污塑胶跑道和球场,避免接触有机溶剂、化学药品、粘性物体及火种带入,防止金属及利器划破跑道和球场表面层。

五、塑胶跑道和球场边缘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掀动,如发现损坏,应立即报修,对随意损坏或偷窃者,从严处罚,并责令赔偿。

六、为保护场地和设施,禁止任何车辆进入运动场区,违者罚款;损坏设备者,照价赔偿;体育场、馆内严禁明火、吸烟,禁止乱扔果皮纸屑;体育馆内禁止穿戴有钉子的皮鞋参加任何活动。

七、凡进入运动场、馆的师生或外来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劝告,除正常体育设施、器材损耗外,凡属于人为损坏,应负责赔偿。

八、倡导健康、文明的活动内容,在锻炼和比赛中,要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体育道德风尚,凡发生打架斗殴等侵人越轨行为,将严格按校规校纪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九、体育教研组应负责各运动场、馆内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使用,还要督促管理员做好平时的养护、保管工作。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做好场、馆内的卫生保洁和管理工作。

 

 

                                                  基础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