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学字〔2017〕23号
关于举办2017年度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同时喜迎十九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和《******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的思想素质、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举办2017年度我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部门:学生工作部
承办部门: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协办部门:校团委
二、参赛人员:全体在编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时间地点:
10月20日(周五)9:00-11:00 初赛(图文信息大楼北819会议室)
10月23日(周一)上午8:30-10:30 下午1:00 复赛(小剧场)
10月30日(周一)13:00-15:00 决赛(小剧场)
四、流程安排:
(一)初赛: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博(网)文写作两部分内容。笔试限时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初赛成绩计100分,不带入复赛。监考人员为人事处、教务处相关人员。
1.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等。(参见附件1)。题型为单选题、不定项选题、改错题、简答题、论述题五部分,卷面70分。
2. 博(网)文写作: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卷面30分。
3.初赛总成绩前6名进入下一轮复赛。
(二)复赛:包括主题班会设计、案例分析两部分内容。复赛成绩计100分,不带入决赛,由评委进行打分。评委组成员为社科部、学工部和教务处负责人。
1.主题班会设计:要求围绕“日常管理”、“危机干预”、“思政建设”、“传统文化”、“时政热点”、“工匠精神”、“美丽中国”等主题(具体不限、符合主流、积极向上)自行设计班会主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赛前撰写并提交主题班会策划书。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侧重考核教育内容和效果。现场班会限时15分钟,参赛老师自带学生代表20人。满分50分。策划书上交时间:全体辅导员10月20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fdyjnjs@163.com 。
2.案例分析:现场抽题,选手根据题目要求,从案例陈述、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等5个方面进行阐述,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研判、解决问题的能力。限时5分钟,该项满分50分。
3.复赛总成绩前4名进入下一轮决赛。
(三)决赛:包括即兴演讲、谈心谈话两部分内容。决赛成绩满分100分。评委组成员为分管校领导、社科部、学工部和教务处负责人。
1.即兴演讲:比赛前15分钟现场抽题,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限时5分钟,满分50分。
2.情景模拟:现场抽题,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活动,由参赛辅导员自行寻找合作对象(可自带3-5名学生,或寻找其他辅导员饰演学生)。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点以及成长成才的规律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能力。限时6分钟,满分50分。
五、表彰与奖励
本次大赛设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
单项奖设金奖2名、银奖4名、优胜奖4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对获奖的个人和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海市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根据比赛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鼓励全体辅导员积极参赛。
2.全面展示,树立榜样。各学院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积极展现本学院辅导员的风采,通过开展比赛,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6日
报送:分管校领导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6日印发
附件1
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参考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目录)
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三、《******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四、《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七、《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八、《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
九、《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
十、《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一、《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十二、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基本情况
十三、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
十四、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十五、与学生工作联系紧密的职能部门情况
十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基础工作
十七、学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