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辅导员工作室的决定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学字〔2017〕19号
关于成立辅导员工作室的决定
各学院: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颁布以来,我校着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涌现了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辅导员先进典型,赢得了全校师生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调动和激励我校辅导员育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这是我校成立的第二个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室设在南711办公室,由古丽娜尔同志(女,1968年生,新疆内派教师)担任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由学生工作部和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共建。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整合学校资源,对工作室提供支持。
希望工作室广泛吸纳我校辅导员参与,建立工作团队,结合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辅导员工作研讨和交流活动,努力把工作室打造成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和方法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
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辅导员参与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鼓励支持辅导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培养更多的育人名师。希望辅导员不断增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升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8日
报送:分管校领导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