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小剧场使用规章制度

资讯来源:文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01

为更加规范、有效地使用小剧场,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信息传媒部特制订本制度。本规章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申请使用小剧场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下述规定。
第一条:任何组织如需申请使用小剧场,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到图文信息大楼南710校团委办公室申请,说明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负责人等,经团委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没有值班员或者团委老师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入小剧场,如有发现,值班员将上报校团委。
第三条:小剧场活动的主办方在活动准备前期布置中,所有的装饰品不得对小剧场的舞台、墙壁、地面、窗户造成任何程度的破坏。如有破坏收取相应的罚款费用。

第四条:使用期间如有恶意损坏设备行为,小剧场管理员有权暂停其所属组织的小剧场使用权,损坏严重者收取相应的罚款费用。

第五条:所有到场人员禁止带食物进入小剧场,由活动主办方安排人员在主会场门口进行检查。禁止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小剧场活动主办方在活动结束后,应当按照原有的格局和卫生进行打扫:
1)扫除室内的垃圾和废物(包括主会场门口处的垃圾);
2)清除墙面上的装饰物;
3)活动结束后桌椅须恢复原样;

4)离开前关好门窗及拉好窗帘
第七条:小剧场活动的使用者不得随意将室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椅子、长桌等物品)搬出小剧场外,如需移动应当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第八条:若使用者在活动结束后未按照要求清洁场地,小剧场管理员有权暂停其所属组织的小剧场使用权,期限为一个学期。

第九条:使用人员离开时须切断所有电源。如发现没有切断电源,小剧场管理员有权暂停其所属组织的小剧场使用权。

 

以上规章制度由校学生会制定,校团委审核。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信息传媒部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