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一、落实综合改革方案,健全依法办学机制
2015年11月25日学校章程经社会团体局核准。
章程明确: 决策机构为董事会。校长依法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各处、室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各院、系、处、室主任由校长聘任,并对校长负责。
章程明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它把握学校的全局,确定学校的发展方向,是学校的决策层面;校长依法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党委起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或监督各项行政工作的实施。
2008年4月学校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促进我院依法治校,充分发挥高校信息的服务作用
从机制、制度上保障健全学校依法办学,校务公开,推进学校新一轮的发展。
二、健全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功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教学与科研等学术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术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学校调整了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由校领导和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建设规划方案,从学术角度审定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规划,为学校决策提供学术依据;审议学校每年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校本教材建设有关申报材料,对已立项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校本教材建设进行指导和年度检查;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重要教学文件的制定、修订进行最终审查确认,定期对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承担学校委托的其他教学,学术科研的决策,咨询工作。
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把握学术发展方向,为学校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了决策咨询;以质量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机制建设,优化学风与学术道德环境,为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教职工行驶相关权力
我校坚持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教代会、工代会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每年定期召开双代会,不断确立教代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增强员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使教代会成为教职工参与管理、贡献智慧、展现才干的舞台。大会规范,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会程一周,议程为:开幕式、代表分组讨论、主席团及代表组长会议、闭幕式。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增强了教职工对学校大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形成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良好机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学校建设。
学校每年都征集教代会提案,对于立案的提案,工会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适时通过教工沙龙形式向教职工反馈,并在教代会上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
学校每年都进行对校级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工会干部及教职工代表参加无记名投票评议。
四、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清晰,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的功能
学校重视制度建设,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各类制度性文件,不断强化依法治校措施,学校管理机制完善,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清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制度化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2014年4月,校长办公室启动新一轮规章制度汇编工作,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废止或修订部分已不适应学校新一轮发展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并制订出台新的规章制度。2015年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学校新一轮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在原有章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在学校网站公布,以制度形式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实行校和院两级管理,学校先后组建了7个二级学院聘请了资深教师全职担任院长、系主任,建立了院长、系主任年薪制,稳定了骨干力量。二级学院组建完成后,两级管理稳步推进。作为独立的教学部门,二级学院有权管理和统筹本单位包括教学、人事、经费在内的一切事务,各院系根据专业,对应岗位的需求、岗位能力和岗位迁移条件,强化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相衔接,以岗位任务引领教学,提高学生适应企业需要的能力。同时,两级管理也使学校行政部门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管理转移到现在督促检查、协调服务,主要发挥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形成“学校统筹协调、学院管理为主、服务体系完善”的管理新体制。
五、学生会切实发挥作用,保障学生权益
为加强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与广大青年师生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健全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系统,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在积极推广使用“青年之声”平台、完善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制度的同时,从2017年3月起开展“一餐,一席谈”——“校领导午餐会”活动,至今为止已经成功举办五期,邀请了校党政班子与同学们一起共进午餐,面向全校青年学生征集对于学校发展改革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在工作、学习、生活当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多渠道,全方面的广泛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发挥团学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保证学生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权益维护中来。
六、落实财产法人权,保障师生权益
一、教师年金制度
我校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自2008年起根据学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2017年我校有260多名教工参加了企业年金计划,学校缴费近27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
二、签订集体合同
我校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是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市教育工会的工作布置,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精神,进一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要求全市民办高校开展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学校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专门成立了开展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经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6月18日修订的《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校工会起草了《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集体合同》(讨论稿),经教代会代表讨论审议后,学校与工会双方进行了集体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几经修改后确定为正式文本。于2016年12月正式签订,试行一年,今年年底前还将完成修订工作。集体合同的签订,标志着我校依法治校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规范资金资产管理
我校董事会和校领导一贯重视依法治校,历年来制定了相关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在2014年我校修订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14个和财务相关规章制度。2015年制定了“关于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的金管理办法 东字[2015]27号”;2016年修订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字[2011]48号”形成了新的“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字[2016]34号”;2017年制定了“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东字[2017]42号”。
同时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了学校实训室硬件条件的改善,保障了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严格规范收费
我校严格按规定执行学杂费收费政策。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精神,我校学杂费按年收费,学杂费收费标准全部对外公开公示,2018年我校学费提高标准后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收费标准调整前已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代办费按照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学生各类证、卡初次办理不收工本费,不存在押金、保证金等事项,每年清算结余,及时退还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