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关于我校2017年教代会工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第十次教代会暨第三届第十次工代会会议定于2017年4月21日至4月28日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 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涉及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代表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符合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能对学校工作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递交符合规定程序。
(三)下列情况的提案一般不予受理:
1. 内容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提案。
2. 属于学术讨论类问题的提案。
3. 举报或揭发他人、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有关问题提案。
4. 为个人解决特殊问题的提案(此类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
5. 无实质性内容提案。
(四)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可处理的问题提案不予受理
二、 提案格式
(一)提案递交按照提案内容一事一案填报。(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提案表见附页,也可到校工会FTP上下载,如陈述较多允许加附页)
(二)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 提案案名。
2. 提案理由(不得少于200字)。
3. 整改建议,提案人须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提案表填写一式二份,每个提案人(包括附议人)都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四)为保证提案质量,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每个提案必须同时递交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
三、提交要求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2017年4月14日开始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教代会提案组由李希萌、陈勤华、王含茵三人组成,组长李希萌,联系人陈勤华。
提案可书面递交至校办陈勤华, 电子文本发至cqh@esu.edu.cn。
附:提案表
大会秘书处
2017年4月13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届第十次教代会暨第三届第十次工代会
提 案 第 号
类别( ) 年 月 日
案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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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 单位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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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e-mail: | ||||||
附议人签名 | |||||||
代表意向 | 承办单位 | (主办) (会办) | |||||
提案类别 | □意见建议类 □解决具体问题类 | ||||||
提案理由 | (可另附页) | ||||||
整改建议 | (可另附页) | ||||||
审查意见 | |||||||
领导批示 | |||||||
办理单位 | 主办 | ||||||
会办 | |||||||